判了!






十年前,小小邦咯岛的海滩边,一个年仅十四、五岁的巫裔小伙子违法不足龄驾驶电单车。途中遇警,心有所亏地踩油门加速逃跑。突然正义禀禀的小警紧追不放。大概是懊恼截停不了小伙子。正当两个神车手拉锯不下的时候,小警把脚一伸,狠狠地往小伙子的电单车踢下去!踩油门加速逃跑的小伙子果然被飞毛腿踢得人仰车翻。后来听说小伙子在医院昏迷好一段日子,伤势严重、命在旦夕。而“正义凛凛“的小警当时好像是被围殴一顿,但是否被纪律惩罚,下落则无从得知。

前几天,我终于从报章上得知这个可怜小伙子后来的事。

这是十年前的事了。一件真人真事。那年我十八岁,记忆犹新。全岛民热烈讨论,轰动程度不亚于donkey年前发现牛皮鼓长毛的事。

小伙子在怡保医院昏迷了二十几天,顽强度过了危险时期后的六年在医院窝。十年来,医院变成第二个家。因为这个飞毛腿让他失去双腿,终生瘫痪。家属告上法庭,十年迟来的宣判得直,政府必须为这个飞毛腿赔偿55万马币。可是55万马币真的可以平抚终生伤痛吗?55万马币叫你以后断子断孙,你要不要?

那个神勇的飞毛腿呢?下场如何?我们都不知道。只是,为什么十年后才有判决?马来西亚司法效率何在?虽然小伙子违法驾驶应该负上责任,但超级白痴的飞毛腿也不能姑息。我想,我们的总警长日后是否应该加设录取条件,确保所有面试者通过IQ test

今天,我不知邦咯岛的警队可有进步了。记忆里,邦咯岛的警察是胖胖的,没什么事做(因为很太平)。可是特定时段很勤力站岗捉,十个被截停查证的骑士叫华人。那个时候,最经典的对话是

最经典的问题是:要怎样解决?

最经典的答案是:20块可以吗?我没有钱..

贿赂程度猖獗到你看到穿深蓝色制服的胖子就想吐口水淹死他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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